2002中國語文及文化科卷一實用文

專題介紹

《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草案》的爭論

近日,香城就政府擬立例管制不雅刊物,正就《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草案》進行廣泛諮詢,因而牽起了城中熱切的討論,正反相方,均各有理據,看來草案還需在細節上經過一番琢磨修改,然後才能獲得通過的。

香城政府鑒於色情和不雅刊物日益氾濫,荼毒青年人的心志,因此在輿論,特別是負責青少年服務和教育團體的壓力下,於二ΟΟΟ年四月十五日發出《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草案》諮詢文件,建議立例監管不雅刊物,並提出如果出版人、發行人及銷售商向十八歲以下的青年提供猥褻及不雅物品,即屬違法,必須負上刑事責任。建議公佈的首天,武打創作人張志聰特別就肇事召開了記者招待會,公開批評政府的《草案》,認為香城市面售賣的漫畫,在世界很多地方都有出售,故根本不存在「不雅」的問題,他反而認為政府只要規限不雅刊物在便利店銷售,就可避免青少年購買,但他卻沒有就此法是否有效,作進一步的解釋。

與此同時,青年服務社社長張志文卻支持政府制定法令,嚴禁社區將不雅報刊售予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。事緣該社於二ΟΟΟ年一月至三月期間,做了一個有關香城傳媒色情和暴力內容的問卷調查,成功訪問了943位年介十一至十九歲的中學生,結果顯示,五成以上的人士均認為報刊的色情和暴力內容太多,宜加管制。

同年六月,一個名為教育觀察社的組織,就傳媒影響力及政府應立法監察傳媒的問題,以問卷調查方式,向全香城的中學校長及老師徵詢意見,結果在成功收回的821份有效問卷中,發現超過 80% 以上教育工作者都認為傳媒對青少年的影響力,遠較學校教育為大,而傳媒對事態誇張或失實的報道,亦增加了教師處理青少年問題的壓力。此外,問卷也反映了校長和老師對傳媒能夠自律感到悲觀和憂慮,因此大部分傾向贊成政府採取果斷措施,儘速成立具法定地位的民間組織監察傳媒。(詳細資料可參考附表1)教育觀察社更促請政府宜在《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草案》中加上暴力一詞,令草案涵蓋更廣,有利加強約束力。這樣不但令法庭審判有例可依,讀者投訴時也更清楚,傳媒當然亦會較自律了。

到了七月,鑒於香城傳媒在處理和出版不良刊物方面,未有明顯的收歛和改善,在操守方面因而迭遭抨擊,社會人士要求政府監管傳媒的呼聲,更是甚囂塵上。然而,在一個公開的論壇上,立法局議員梁秀莊卻反對政府成立傳媒監察組織,認為這樣會直接損害香城的言論自由,對香城自由之都的形象,構成負面的影響。在另一個場合,香城記者協會會長白青風,亦批評政府成立傳媒監察組織的做法,認為這會危害言論自由。他進而呼籲市民應主動向報館投訴色情暴力的報道,從而形成一種社會壓力,利用大眾的力量取代寡頭監控的做法。

本年十月二十三日,香城立法會召開特別會議,檢討《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草案》,多個與會團體代表皆認為,政府有關部門當執行檢舉任務時,報販實不應負上出售不雅、暴力及淫褻刊物與未成年人士的刑事責任。報販商會主席張國楓更在會上指出,報販很難單從顧客的身形和外貌,得知其是否已屆十八歲,而他們也沒有權力向有懷疑的客人查閱身分證。此外,報業協會委員彭貴財亦認為《草案》立例苛刻,對報販不公平,因此要求取消《草案》中針對有關售賣不雅刊物與未成年少年的條例。至於《草案》是否能有效監管傳媒,以及實行後對香城言論自由帶來的衝擊,亦成為了會議討論的焦點,然鑒於一眾議員及各界代表均有不同意見,因此應否落實管制傳媒,暫時仍未取得共識。

無可諱言,既要抑制色情、不雅刊物的氾濫,有效地監管傳媒,同時又要顧及香城素來享有的言論、出版等自由,不受條例所破壞,實是一個頗為棘手的難題,中間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,至於贊成或反對立例的雙方都有支持,未來的討論將會持續激烈,因此是否終能通過立例規管,還是取決於市民對事態的反應和政府的政治智慧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