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是中國傳統思想文化的核心部分,儒家倡仁,而首重孝。《論語》第一章<學而篇>就明申孝乃仁之本,並且提出由孝延伸以及忠的觀念。謂:”其人也孝弟(悌),而好犯上者,鮮矣;不好犯上,而好作亂者,未之有也。君子務本,本立而道生,孝弟也者,其為仁之本與。”正因為儒家提出了由孝而可及忠的漸進式理念,遂令中國歷代的君主對儒家另眼相看,認為儒家可假以利用,而達勸忠的目的。歷朝倡孝,不過是緣忠而發,因為國君不倡待親以孝,則求臣以忠便沒有了根柢。儒家強調由親及疏,由近致遠,是經得起唯物辯證的。歷代君主皆明白孝之可貴,故縱本身藉僭越篡弒而得九五之位,不能宣天下以忠,免貽天下笑,仍不忘以孝昭告天下。此晉武(司馬炎)之嚴申孝令,獎恤李密而誅呂安、稽康,理已明矣。至於西漢君主,自高祖以下,帝號亦率以孝稱,更彰顯古帝王借宣孝義而實忠君理想之功利目的。

孔子倡言仁孝,而其又特重維持周代禮制,不欲自天子以至庶民的金字塔式階層遭到毀軋,因止主張尊尊,貴貴,以遂君君、臣臣、父父、子子之倫常階梯不致破滅,其雖讚成父慈子孝此一等對理念,然而苟若父親不慈,打破了父慈子孝的理想模式,孔子仍然主張子女逆來順受,故謂:”事父母幾諫,見志不從,又敬不違,勞而不怨。”(見《論語.里仁》第四)對葉公讚許其鄉人告發父親偷羊為正直一事,孔子更不以為然。認為”父為子隱,子為父隱,直在其中。”(《論語.子路》第十三)因此,不論父母犯過不改,不論其行為有違公義,子女的恰當回應就是曲從,蓋孝的具體便是順,順從父母,不逆其意,正是孝的大旨,亦是孔子倫常觀中所發揮和延伸的尊尊概念。

由於孔子提出的孝道思想,既利於在上者控馭萬民,也便於普羅大眾以父母之尊,管教子女,因此得到了所有人的支持,此種蘊含功利的孝道思想,寖成了中國文化的特質。而傳統中國父母,視子女反哺為其必然,養而防老,與積穀防饑相提並論,至於死有祀享,亦需留血脈於世上,期待子孫的供奉。”不孝有三,無後為大。”(語出趙歧《孝經注》)正正顯示了中國人既注重在世時候得到子孫的照顧,死後仍為自已的奉祀留了後路。至於做子女的,對於奉待父母,也視為一種予生俱來的責任,而中國的孝道,也在這循環鍊下,生生不息,往下延續。茲附上詹德隆先生的一篇題為<生兒育女>的大作(刊上《信報》,2000年10月28日)與諸讀者分享愚見,並望不吝斧正焉。本人的電郵是kcchan@tiglion.net